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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12-08

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管理体系标准制定研讨会暨内蒙古品牌价值评价专家评审工作会召开

127日上午,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指导,内蒙古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和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共同主办的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管理体系标准制定研讨会暨内蒙古品牌价值评价专家评审工作会以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方式举行。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赵永华、市场和对外合作处处长侯雁冰参加会议,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市场与对外合作处副处长邬冰泉主持。
会上,首先由内蒙古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研制人员徐晓强汇报了《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要求》地方标准、《农畜产品区域公用管理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稿及具体研制流程;随后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哈达汇报了《内蒙古农牧业品牌影响力》蓝皮书编写大纲及有关事项和《内蒙古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阶段性发展报告(2022)》讨论稿,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会长胡松汇报了《内蒙古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管理评价指导办法(试行)》讨论稿。
在内蒙古品牌价值评价专家评审工作会环节,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会长胡松就“2022年内蒙古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及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内蒙古百强品牌价值评价数据”和“内蒙古农牧业品牌价值评价数据”统计、比对、修正情况作了发言说明,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顾问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张瑛汇报了“内蒙古品牌价值评价分析报告”评价数据分析指标情况,内蒙古未来品牌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徐钢解读了“内蒙古品牌价值评价分析报告”发布稿,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顾问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杨臣华、姜月忠、盖志毅通过线上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程参加了此次会议并提出了建议。
内蒙古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院长贾双文、院长助理蒋柠、研制人员吕燕卿、王海霞,自治区农牧厅市场与对外合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娜木罕、工作人员王敏和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秘书处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经过各位专家和研制人员讨论发言,自治区农牧厅市场与对外合作处副处长邬冰泉对各项标准的讨论稿首先提出了具体意见,内蒙古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院长贾双文对品牌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品牌价值评价标准阶段性工作做了阐述,会议最后由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赵永华做总结讲话。
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内蒙古品牌价值评价工作赵永华副厅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品牌建设培育工作需要标准的支撑,特别是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五统一的工作部署,即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宣传、统一营销,更需要精细化、完善的标准化体系,从顶层做好管理体系设计,要以公平、公正、公开协调为原则,有针对性的征求盟市企业意见,让企业参与进来制定标准和管理办法,这样执行起来才更容易接受,才能体现出广泛性和实用性;二是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的执行要充分借鉴国际、国内、区内已实施的标准和政策,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和法规,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做到规范发展、优化结构,提高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作用;三是对品牌价值评价工作要选择委托专业机构,坚持合规、严谨和自愿的原则来开展,评价标准体系合规,评价模型数据更要严谨,企业参与要自愿,评价要对企业有吸引力,使消费者和市场更信赖、更认可,有引导企业认识品牌价值作用的意义,让企业更重视品牌的打造和建设,要扩大农牧业企业的评价范围,把真正有影响力、有价值的企业纳入进来,增强农牧业品牌体系价值链,扩大农牧业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