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品牌资讯    促进会新闻    “农业农村部品牌精品培育申报材料审核工作会”在内蒙古品牌工场创新服务中心召开
创建时间:2023-06-20

“农业农村部品牌精品培育申报材料审核工作会”在内蒙古品牌工场创新服务中心召开

2023年6月18日下午,自治区农牧厅在内蒙古品牌工场创新服务中心召开“农业农村部品牌精品培育申报材料审核工作会”。

自治区农牧厅市场与对外合作处处长侯雁冰主持会议并介绍了农业农村部品牌精品培育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的开展情况。市场与对外合作处王志宇和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曹丽萍对精品品牌培育申报情况进行了汇报。

自治区农牧厅一级巡视员赵永华、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云岩春、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顾问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农牧业品牌培育专家组岗位专家徐钢、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会长,农牧业品牌培育专家组岗位专家胡松、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农牧业品牌培育专家组岗位专家哈达、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市场营销室主任,农牧业品牌培育专家组岗位专家张瑛、市场与对外合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娜木罕等有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工作会。

据介绍,自治区农牧厅自2023年6月6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以来,基本完成了此次申报工作的数据统计与初审。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3〕5号)和自治区有关领导批示要求,结合2023年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精品培育行动工作方案,执行《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评价标准(2023)》进行评审工作。与会评审专家严格按照经过初评、复评,最终遴选出“粮油、果品、畜禽、中药材”4个产业,“小麦、小米、甘薯、西甜瓜、葡萄、羊、黄芪”7个品类;“其他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品牌”的品类中,优选10个区域公用品牌进行申报。

自治区农牧厅一级巡视员赵永华做了总结讲话,指出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申报工作要求,将通过申报系统审核的区域公用品牌全部报送,确定的15个区域公用品牌要进行排序,尽量协助其他品牌完善申报材料通过审核报送,落实好优选审核评价标准形成意见反馈给盟市,把握好报送材料时间节点,按照自治区领导的批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