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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4-24

2024年度(第二批)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报送开始了

关于组织报送2024年度(第二批)

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相关金融机构:

为深入实施自治区企业上市“天骏计划”,加快自治区企业上市进程,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梯次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格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库管理实施方案》(内上市办【2021】4号)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筛选工作。请各单位报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能力较好、具备上市潜力的企业进入“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库”,鼓励区内外上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子公司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架构;

(三)主营业务突出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五)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

(六)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

二、 申报路径

(一)自治区相关单位 、各盟市资本市场服务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组织推荐企业申报。

(二)企业自荐申报。

三、其他

(一)企业如实、完整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 并于 2024年4月26日前,将盖章的扫描件发送邮箱nmgjsy2@163.com。

(二)《 内蒙古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申报表》 电子版可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 nmgotc.com/)  “信息披露 一 中心公告 ”处下载填写 。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信息申报表

联系人:金晨格乐

电话:15847126647

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来源: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