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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6-04-16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暨2026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排序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暨2026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排序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工商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工商联,各直属商协会,各相关民营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我区民营企业发展活力,展示民营企业发展成就,推动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工商联将开展2025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暨2026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排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连续多年的调查和研究,为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发展规律提供依据,为党委政府分析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同时,通过调研发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工商联经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调研范围和调研内容

调研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研对象是2025年度营收总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营收总额指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调研内容详见附件。

三、调研的组织和实施

1.请各盟市工商联及各直属商协会组织本地区内或本商协会内的上规模民营企业(自治区工商联将单独发送相关企业名单)和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执委企业上网填报、打印调研表,收集企业调研表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盖章。

2.调研通知在自治区工商联官网、官微发布,有关单位和企业可从自治区工商联官网“通知公告”或官微中下载。

3.网络填报系统在调整、测试完成后于4月24日前上线。系统上线后,请各盟市工商联组织各企业登录网络填报系统(http://sgm.acfic.org.cn)录入和审核数据。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全国工商联信息中心(电话:010-58050787)或全国工商联经济服务部(电话:010-58050703/58050702)

4.各盟市工商联在上报企业材料时,请核对企业是否被列入诚信、环保黑名单,如有请说明情况。

5.2025年度营收总额20亿元以上的企业以及研发费用超过1000万的企业,在报送企业原始表时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材料。财务报表在提供纸质版(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同时,请在网络填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附件。

6.请各盟市工商联及各直属商协会务于2026年5月1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于2026年5月22日前将参加调研企业的名单和原始表(一式两份)函报自治区工商联经济联络部。

四、填表要求

1.调研表一律打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因数据模糊不清出现差错。

2.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完整、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无签字和公章一律视为无效。

3.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五、调研成果

1.自治区工商联将在调研基础上形成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系列榜单及分析报告,以召开发布活动的形式公布。

2.有条件的盟市工商联可适当降低调研门槛,扩大调研范围,开展本盟市民营企业排序工作并发布排序结果,撰写调研分析报告。

六、有关事项

1.各盟市工商联和各直属商协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实施,确保上报企业的广泛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共同做好这项品牌工作。

2.各盟市工商联上报前要加强对企业填报内容的审核,如有漏项,请及时补充完善。

3.此调研及相关发布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联 系 人:安  娜

联系电话:0471-4891052、15148180208

邮    箱:nmgzzqgsljjb@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89号(邮编: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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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

来源:内蒙古工商联